经营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时间:2006-01-01 13:32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

一、为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义务,规范合同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监理服务及其他经济活动的合同,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三、参加公司合同洽谈的人员应本着对公司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周密地了解业主单位工程项目的规模、建设周期、技术要求等情况,为公司草拟合同提供准确信息。 
    四、公司监理业务合同由市场经营部根据业主单位的要求及公司的意向,按照《监理服务委托合同》的要求,草拟双方协商的条款事项上报总经理审批后,再交业主确认草签。 
    五、公司市场经营部根据业主单位对合同提出的意见,编制《监理合同评审表》,由经营副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统一对合同进行评审,将合同评审意见集中反映在评审表上,呈报总经理审定同意后,再对合同条款加以补充完善。 
    六、待业主确认监理业务合同条款内容没有异议后,再将合同交公司董事长签字盖章,并加盖公司印章,并按各执行合同份数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七、公司其他合同由办公室根据总经理指示,按照《经济合同法》的要求草拟,合同草案拟订后报总经理审定,并根据总经理的指示进行修改,形成合同文本,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签署。 
    八、合同签订生效后,办公室应按合同保管要求进行分类保管,并将合同副本复印相关部门督促履行合同条款义务。 
    九、财务部门自接到合同之日起,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编制收款计划,及时向业主单位催收监理业务服务费,并将收款情况报告总经理。
    十、公司合同保管期限应在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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