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制度

财务工作制度

时间:2006-01-01 11:46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

一、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增加监理收入,降低监理成本,发挥资本效益,增加资本积累,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人员,必须遵循廉洁奉公、量入为出、勤俭办事、如实反映的原则。
   三、财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财政、税务、财务、会计、金融、保险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等,并严格遵守执行。
   四、综合部负责财务会计的具体业务工作。
   五、综合部应根据上年度财务收支状况和本年度经营目标,年初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主管经理审查后,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会计人员应严格复核、审查各种会计原始凭证。凡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和不合理开支的原始凭证,不得受理;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特殊情况下,确需开支的,由分管副经理签意见,并在24小时内呈经理确认。
七、会计人员和经济事项经办人员应按会计制度和规定程序,如实填制、及时传递、认真审理各种会计原始凭证,经济事项发生的时间、内容、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印鉴、经手人、证明或验收人、审核审批等手续,必须完整完备,计算准确。
   八、会计人员应逐月填制、稽核会计记帐凭证,科学分录、如实反映所发生的经济事项,逐月登记会计帐簿。并做到内容完备、数字准确、工整清晰。出纳员不得填制现金收支的会计记帐凭证。
   九、会计人员应按会计制度规定,认真编制月、季度会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告。并分送主管和税务部门。年度会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状况证明书和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应说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计划完成情况、财务收支、资金财产变动、年度损益及分配等情况,并进行财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十、年度会计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审议意见分送有关部门。
   十一、公司设立三枚财务印鉴:公司财务专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出纳员私章。财务印鉴的设立和变更由法人代表审批。财务印鉴由会计员和出纳员分管,不得一人专管。
   十二、会计人员应逐月、逐年及时整理装订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并编制目录,按时归档。
   十三、会计人员离岗或岗位变动,必须按会计制度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列出交接清单,由监交人和当事人签字。
   十四、公司年度或中长期投资方案,由综合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经司务会论证或请专业中介机构论证,报经董事会讨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执行。
   十五、综合部应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损益分配方案,及时调整、增减股东股金和公积金,并通知股东,在股东持股卡上登记股金增减变动情况。
   十六、公司在指定的银行开立帐户,会计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或私立帐户。
   十七、会计人员应按月核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和余额,及时审查、调整未达帐款。发现不明帐款,应当天与银行查对无误。
   十八、员工因公临时借款,由部门负责人签意见,经理审批。员工借款必须在事后三天内报帐还款;特殊情况,必须在当月清偿归还,过期按当时银行最高贷款利率计算,加收5%滞纳金,并从工资中扣还。
十九、综合部应会同有关部门、各监理部定期清收监理费用欠款和各项债权,可制定清收职责和奖励办法。对久拖不清的欠款,应报经理批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二十、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法规,尤其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开户银行的规定。
二十一、会计人员必须将现金收入当天存入银行,不得坐支、挪用或私自借出,更不得贪赃枉法,非法占为己有。
二十二、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备用金限额提取现金,并严格控制库存现金余额。
二十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现金支付原始凭证必须符合财政税务法规,禁止白条抵库和受理白纸发票。
二十四、会计人员必须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空白票据,专人保管保险柜,确保现金、证券和票据安全与完整。
二十五、综合部应组织督促会计人员逐日登记现金日记帐,逐月计算现金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二十六、公司监理费和其他咨询收入一律汇入、存入公司统一银行帐户。
二十七、各委托监理项目监理费以监理部为主、综合部协助结算收回。委托监理工程已竣工,拖欠监理费的,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收回。
二十八、差旅费补贴参照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比照行政事业差旅费标准适当提高,出差人员、路线、差旅费预算由主管经理审批。出差人员应在审定范围内执行,超出范围的自理。
二十九、员工因公负伤在公司指定医院就诊、住院医治,其医疗费由综合部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度细则,公司和员工各负担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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