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湖镇大旺垄村等九个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0-01-01 11:37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次
招标编号:YCZX-2010-087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衡东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代理衡东县高湖镇大旺垄村等九个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招标,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经衡东县发改委核准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衡东县高湖镇大旺垄村土地开发项目
①建设地点:衡东县高湖镇大旺垄村;
②计划投资:约205万元;
③开发规模:46.87公顷;
④标段划分:分为2个标段。
⑤工期要求:计划2011年2月下旬开工,总工期为1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⑥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TD/T 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合格;
(2)衡东县高塘乡石旺村土地开发项目
①建设地点:衡东县高塘乡石旺村;
②计划投资:约251万元;
③开发规模:57.16公顷;
④标段划分:分为3个标段。
⑤工期要求:计划2011年2月下旬开工,总工期为1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⑥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TD/T 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合格;
(3)衡东县大浦镇太平村土地开发项目
①建设地点:衡东县大浦镇太平村;
②计划投资:约180万元;
③开发规模:41.19公顷;
④标段划分:分为2个标段。
⑤工期要求:计划2011年2月下旬开工,总工期为1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⑥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TD/T 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合格;
(4)衡东县蓬源镇金龙村土地开发项目
①建设地点:衡东县蓬源镇金龙村;
②计划投资:约249万元;
③开发规模:56.86公顷;
④标段划分:分为3个标段。
⑤工期要求:计划2011年2月下旬开工,总工期为1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⑥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TD/T 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合格;
(5)衡东县蓬源镇潭江村土地开发项目
①建设地点:衡东县蓬源镇潭江村;
②计划投资:约100万元;
③开发规模:22.94公顷;
④标段划分:1个标段。
⑤工期要求:计划2011年2月下旬开工,总工期为1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⑥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TD/T 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合格;
(6)衡东县杨林镇高栗村土地开发项目
①建设地点:衡东县杨林镇高栗村;
②计划投资:约239万元;
③开发规模:54.94公顷;
④标段划分:分为3个标段。
⑤工期要求:计划2011年2月下旬开工,总工期为1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⑥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TD/T 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合格;
(7)衡东县踏庄乡桐霄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①建设地点:衡东县踏庄乡桐霄等三个村;
②计划投资:约129万元;
③开发规模:29.41公顷;
④标段划分:1个标段。
⑤工期要求:计划2011年2月下旬开工,总工期为1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⑥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TD/T 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合格;
(8)衡东县栗木乡黄金村土地开发项目
①建设地点:衡东县栗木乡黄金村;
②计划投资:约60万元;
③开发规模:13.51公顷;
④标段划分:1个标段。
⑤工期要求:计划2011年2月下旬开工,总工期为1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⑥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TD/T 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合格;
(9)衡东县大浦镇石桥村土地开发项目
①建设地点:衡东县大浦镇石桥村;
②计划投资:约119万元;
③开发规模:27.91公顷;
④标段划分:1个标段。
⑤工期要求:计划2011年2月下旬开工,总工期为1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⑥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TD/T 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市政专业或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2日至26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点(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
(2)申请报名时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同时携带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建造师证书、本人身份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⑦拟任技术负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投标申请人只能向上述项目其中的 壹 个标段申请报名,并购买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接受其报名。
四、入围方式:
如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或等于7家时,招标人将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式改为资格后审,全部参加投标;如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7家时,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入围投标人。
五、其它有关事项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通知等均在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ycjszx.com)公布,敬请关注。
六、公告的解释权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衡东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东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路35号(博达花苑二楼)
联系 人:华先生
联系电话:0734-8266410、0734-8272188(传真)2010/12/25